<正>闽政文〔2023〕28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明溪胡坊至三元岩前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明政文〔2022〕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三明市三元区、明溪县境内农用地216.9519公顷(其中耕地13.5109公顷)、未利用地0.44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