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受到国际化和欧洲化的影响,同时"刑法具有作为最后手段之功能"的观念日渐淡薄,导致了德国刑法典修改频繁。从2017年至今,《德国刑法典》先后经历了6次(即第51~56次)修正,涉及体育赌博欺诈罪与操纵职业体育比赛罪的增设,对强制执行、救助人员的保护,对极端犯罪、恐怖犯罪的犯罪人的保安监管措施,有组织犯罪,入室盗窃以及关于无权使用交通工具罪等内容。德国刑事立法的最新动态彰显了处罚范围的扩张与严惩化倾向,甚至出现了被称为"象征性立法"的现象。相形之下,我国近些年来的刑法亦呈现扩张之势,尽管在个别立法上存在着应急性、情绪性立法的现象,但总体看不存在所谓"过度犯罪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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