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其中新增海事劳工证书许可、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首次将船员权益保障写入国内法律。据了解,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十章122条,新增了8项法律制度,分别是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船舶保安制度、船员在船工作权益保障制度、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海上交通资源规划制度、海上无线电通信保障制度、特定的外国籍船舶进出领海报告制度、海上渡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