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海事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船用燃油含硫量超标但非船东故意行为的情形,这就涉及行政处罚的归类原则问题。结合实际案例,梳理无过错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在船用燃油超标行为海事处罚中的适用,并对各种观点予以分析,指出其中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海事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