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际抗癫痫联盟2005年关于癫痫的新定义:(1)至少一次癫痫发作;(2)脑部有持续存在的癫痫反复发作的易感性;(3)引起神经生物、认知、心理和社会后果。其中第一条引起了全球癫痫学者的激烈争论和不同意见[1]。Leppik[2]估计9%的人在其一生中可有1次临床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