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山西省发布《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具体内容如下: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1.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省级教育部门对经审批报备的省级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统筹,合并开展。每年面向基层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省级督查检查事项合并进行不超过1次,评比考核事项合并进行不超过1次。2.严禁各级教育部门擅自开展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