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开发过程中,部分地区野生食用菌资源乱采乱挖现象严重,缺乏对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重视。从环境资源保护法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针对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地区执法依然空缺,村民对于野生食用菌的法律保护意识匮乏。因此,地方政府建立专门保护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强化执法,加大执法投入,加强对产地村民关于野生食用菌保护的意识法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