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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一方单独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范
作者:郭亚男
来源:
公民与法(法学版)
, 2013, (02): 45-47.
夫妻共有财产
处分权
家事代理
善意第三人
摘要
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除一般的家事代理行为外,夫妻一方单独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可适用表见代理以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单位
烟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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