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庸》是宋明理学家建构形而上学、伦理学与工夫理论的主要经典依托。“未发已发”是理学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关联心和理两个维度,这一问题不仅关涉伦理行动的意识控制根源,同时关涉人的道德实践的运用境界。理学要求人觉解与主导自我的道德的意识及行动,理学内部不同思潮对于这种觉解与主导的内在机制的理解是不同的。与程朱注重范畴辨析以及注重将“未发”“已发”阐发为时间性的不同体段,阳明注重在生命体验的意义上,将其把握为超时间性的常体与妙用。在阳明思维中,未发是已发的存在根据,已发是未发的认识根据,致和便是致中,人能以其良知把握包含人事在内的天地自然间纷纭变换的事物中的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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