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重视,但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尚无定论。私法领域中的商标权保护方式,契合于非遗的保护与开发。以内蒙古非遗项目为例,内蒙古非遗商标注册检索数据为3046,大量被"私有化"注册和"囤积",存在偏商业化的隐患。因此,对内蒙古非遗商标的保护,要鼓励合理的商业开发,也要注意非遗传承主体利益的保护,才能实现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