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其对缓解"执行难"、遏制"执行乱"具有重大的意义。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要遵循依法、谦抑、程序保障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就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等内容作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