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现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2年6月16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第一条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单位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