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据中国证监会10月27日发布《关于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延长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从“6+1”调整为“6+3”,促进上市公司降低重组成本,加快重组进程。据介绍,本次修改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6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