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强调,要“增强课程实施的情境性和实践性,促进学习方式变革”“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确,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教”是为“学”服务的。那什么是“学习”呢?有学者提出:“所谓学习,是同客体(教材)的相遇与对话;是同他人(伙伴与教师)的相遇与对话;也是同自己的相遇与对话。”由此可见,学习是合作性的,是对意义与关系的重构。任何学习内容都要经过学习者自己的思考处理,实现内化后,所学知识才能成为他们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