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长安城未央宫骨签校订(九则)

作者:高明
来源: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44(03): 86-89.
DOI:10.13831/j.cnki.issn.1672-8254.2022.03.003

摘要

运用字形比较结合辞例推勘的方法,校订了骨签中的一些误释情况,同时对部分疑难未释字进行了考释。认为骨签1556释文中的“锅件”、骨签31339释文中的“都”,以及骨签24015中的未释字均当改释为“强”;骨签26117释文中的“夏之”及骨签49215释文中的“夏古”均当改释为“憂”,“毋憂”为汉代常用名,骨签中的“毋夏”均当读为“毋憂”;骨签28750、28799释文中的“株律”当改释为“地”;骨签55442释文中的“兽”当改释为“雲”;骨签55563释文中的“始”和骨签55872释文中的“梅”均当改释为“拾”;骨签56681释文中的“增嘉”当改释为“增寿”;骨签57199释文中的“武”当改释为“年”,“令史年”即“令史延年”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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