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中国个人所得税到目前为止一共改革了三次,三次改革分别适当调整了免征额以及税率级层,改革虽有一定效果,但在具体实施下来,这三次改革问题依然层出不穷:首先它并未将其收入公平分配目的实现,而且其改革并未找到个税问题所在,很多改革措施均流于表面。笔者认为接下来的个税个改必须要扩大税基——在个税征税中要包括电子发票等网络销售,并且要逐步实现按个人征税到按家庭征税的分项征收以及综合征收相结合的税制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