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城市管理委、规划局、国土分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国税局、质监局、交通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市政局、规划分局、发展改革局、环保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加快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进程,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

  • 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