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2月12日,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做好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以及租赁住房等)、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的公共建筑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