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疆广汇集团禁止《都市消费晨报》(以下简称《晨报》)在其管理的73个居民小区发行的事件,已经闻名全国。广汇集团利用业主们委托的物业管理权,限制1.4万报纸订户的选择权,明显违法,遭到舆论的批评是自然的。然而,报纸一方就那么无辜吗?如果报纸方面为了自身利益,滥用舆论监督权利,是否也该追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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