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从法律意义上确立了我国学位三级管理体制。尽管这是学位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显著进步,但三级管理模式下行政层级较多、权力链条过长的问题不容忽视,客观上造成专业权力在确保学位质量时存在巨大难度。元治理理念契合我国治理特色,为推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重视权力到重视责任,提供了有效思路。元治理理念落实过程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给予其他学位治理主体平等地位、充足权力空间的前提下,需要搭建学位信息共享平台,制定政策规划,在治理主体关系调整中承担协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