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内在要求,也是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绿色发展的新使命。为此,绿色发展必须在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前提下,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具体行动方案上,应以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为攻坚之战,最大程度消弭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因素;以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为固本之道,不断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基础;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变革之力,不断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入动能。上述四大行动方案既相对独立,又密不可分、高度一致,应协同、系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