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职务犯罪调查中,大数据思维主要有整体性思维、相关性思维、多样性思维和预测性思维等基本样态。在职务犯罪调查中,大数据思维应用存在"数据越多越好""数据源可以不精确""大数据一定客观准确""相关关系可以替代因果关系"等误区。需从把握好数据收集的"量度"和"边界"、准确建立数据模型、在把握相关关系的基础上寻找因果关系等方面去提升大数据思维在职务犯罪调查中的应用效果。

  • 单位
    河南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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