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河北省小城镇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完善"五级两规一导则"体系,引导小城镇提高建设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标准》分为总则、规划管理、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防灾减灾建设等六部分内容,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建制镇。《标准》提出,小城镇要依据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