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送达方式效率与案件数量增速的不适应,是推动电子送达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但现阶段在立法方面,对于电子送达存在受送达人同意方式未规定、应用标准不明确、送达程序不具体等问题;在实践方面,又存在信息保护不完善、全方位普及受限、信息核对机制不健全、文书保存不规范等问题。应建立完善的电子送达软件平台,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对电子送达的实行给予政策支持及实际鼓励等方面来确保电子送达制度的良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