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民规字〔2023〕9号2023年11月13日各设区市民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现将《江西省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