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载体,具有法的约束和行为规范的价值。大学章程在上位法的语境下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有效实施是大学章程运行的价值意蕴。学术本质理念的消散、权力惯性的存在、利益相关主体参与的缺席、章程文本的模板化和空泛化是大学章程运行和实施不畅的原因。从文本走向实施,是大学章程的实践路向和生命力所在。作为规制性、规范性规则的存在是大学章程实施的制度转向,从“单一治理”到“共同治理”是大学章程实施的治理转向,从文本内容的“原则性陈述”到“可操作性”是大学章程实施的行动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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