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油气资源开发对资源地的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了一系列损害,对油气资源地进行生态补偿格外重要。当前在国家层面尚未形成成熟的生态补偿制度,包括油气资源在内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处于以征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为主的阶段,生态补偿费用的其他构成各地区具有明显的区域特色。以陕西省为例,当前油气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着油气开发收费项目繁多、体系不清,缺乏综合性生态补偿理念,生态补偿管理权力分散等主要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应整合生态补偿收费,变行政性质的资源管理费为民事性质的生态补偿收费;树立综合补偿理念,打破当前按部门、按行业分割进行的生态补偿现状,形成跨部门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