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司[2022]42号各区、县(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税务局:现将《杭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4月20日杭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清单。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