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目的:探索优化现行“消薄飞地”合作的收益分配方案,为提高“消薄飞地”合作公平性和稳定性提供参考。研究方法:Shapley值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1)作为“消薄飞地”合作实践中的典型代表,平湖—青田“消薄飞地”合作存在合作主体的收益与其边际贡献不匹配的现象;(2)根据合作主体的边际贡献,平湖—青田“消薄飞地”合作中飞出地政府、飞入地政府和村集体应当获得的收益分成约为48.8%、38.5%、12.7%;(3)可从直接性经济收益和间接性经济收益两方面优化收益分配方案。研究结论:现行“消薄飞地”合作的收益分配缺乏公平性和有效性,应依据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分配理念,适当降低飞入地政府收益分成,提高飞出地政府收益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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