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过程是通过法律当事人之间的会话推进的,所以法律会话的过程就是法律推理的过程。法律会话推理就是在司法会话过程中,各方析出法律会话参与人说出话语的法律会话含义(一般会话含义和特殊会话含义),通过法律当事人的互动从前提推理结论的过程。法律会话推理具有普适性、主体间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其逻辑模式主要以语用逻辑作为"显"性逻辑,以形式逻辑作为其"隐"性逻辑,保证了法律推理的合理性和确定性的有机融合。

  •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