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媒时代下新闻媒体与聚合平台对新闻作品的版权效益差是两者冲突的根源。欧盟为此创设新闻出版者邻接权以促使聚合平台向新闻媒体付费的做法为我国学界广泛关注,但德国与西班牙的立法实践表明通过版权扩张恐难以实现保障新闻媒体版权收益的立法目标,亦可能造成我国著作权法体系内的重复保护。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新闻聚合纠纷能将排除于著作权客体的单纯事实消息纳入保护范畴,从方法论上看似更具周延性,但在法律适用层面却会造成著作权领域的不当扩张,与著作权法立法政策相抵触。在坚持利益平衡的理念下,著作权集中管理机制在应对大规模数字化版权危机上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能够为聚合平台与新闻媒体构建高效合理的著作权利益再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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