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将督察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全面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