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委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的“讨论前置”决策机制是将党组织深度嵌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本文以2010—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实证检验了党委党组“讨论前置”决策机制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1)党委党组“讨论前置”决策机制在不显著降低国有企业社会绩效的情况下,显著地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济绩效,实现了国有企业绩效的帕累托改进。(2)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是党委党组“讨论前置”决策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经济绩效的重要途径。(3)相较于地方国有企业和市场环境健全地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讨论前置”决策机制对中央国有企业和市场环境落后地区国有企业的帕累托改进作用更为明显。本文的研究结论明确了党委党组“讨论前置”决策机制对国有企业社会绩效和经济绩效的政策效应,为进一步优化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提供了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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