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函[2018]1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安顺至紫云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请示》(黔交呈[201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安顺至紫云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云峰、旧州、双堡、杨武、紫云北5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