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大学治理是在大学自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美国大学治理中,联邦政府扮演了"无为而治"的角色,州立法机关和政府主要通过法律和财政支持调节大学办学,州政府本身并不直接管理大学。美国大学奉行分享治理理念,外行治理、专家治理和共同体治理三位一体,在董事会、校长行政团队和教授会构成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总揽全局,校长行政团队全面负责大学经营与日常运行,教授会承担学术决策、学术评议等事务,"三驾马车"目标一致、相互作用。美国大学依靠治理体系维护了自治地位,保护了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成就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