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介和输出《民法典》是增进国家和国家之间理解与互信的重要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为保证《民法典》推介和输出的工作质量,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民法典编纂参与单位协同配合,成立主要由学者和法官组成的宣讲团/使团,专职负责《民法典》的推介和输出工作.推介和输出《民法典》不表明《民法典》质量的精良,不等于简单的知识输送,不是为了宣扬国威,_不是搞文化侵略和文化霸权,推介和输出效果亦不能以是否被继受为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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