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袭警罪独立成罪,交警执法领域袭警犯案件也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点。在案件办理上,形成了移送刑事侦查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独立侦办两种模式。同时,交警在办理和应对袭警罪案件时,存在着职责意识不强、办理程序不规范、认定标准不明确、应对和防范能力不足的短板。对此,应当强化职责意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明确规范指引、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全面提高交警办理和防范袭警罪案件的能力水平。

  • 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