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观市场机制和产权制度安排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基础和推动力量,地方政府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参与方,其高度依赖并构造出的土地指标流转市场是典型的双边垄断市场结构,博弈均衡达到的市场效率水平较低。城镇化应建立在明晰的产权制度安排基础之上,是产权交易和利益共享的结果,产权的弱化、调整、消失,将部分城镇化增值收益置于公共领域,在对公共领域内的价值攫取过程中,交易主体非对称的谈判地位弱化了城镇化进程本应有的"帕累托改进"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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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