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和保护,加强草原、森林、河流、湿地、湖泊、海洋等自然生态保护。"[1]以上一系列论述体现了当前国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切关注,这其中也包含湿地生态。对于正处于转型发展期的大庆市来说,进一步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不仅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大有裨益,也将助力大庆打造"油城"到"游城"的亮丽生态名片。从法治视角出发,分析大庆湿地对城市发展重要意义,总结我市湿地保护面临的法治问题,探求法治举措,为大庆市湿地保护提供更为全面、具体、完善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