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财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有必要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而基于财税法体系的价值转变、利益认同以及制度体系接纳,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存在现实的可行性基础。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应当遵循税收法定、税收平等、税收公平的指导思想。"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具有财税基本法的功能,其应涵盖纳税人的税前权利、税中权利和税后权利,具体应当以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纳税人权利保护机构作为基本的立法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