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并未直接保护隐私权,而是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间接保护隐私。《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出售、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限制窃听工具流通、加大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是对个人隐私保护的一大进步。刑法应坚持谦抑性原则,秉承事先预防的宗旨,以严重冒犯性和普遍恐惧作为侵犯隐私行为的入罪标准,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贯彻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