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6月新修订的《体育法》规定了体育仲裁制度,鼓励体育组织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等梳理体育行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引入治理理论、商谈论,提出以合法性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和司法最终原则为指导的层次性优化路径。建议,应建立独立的体育行业自治组织,明确内部纠纷解决机构的地位和职能,修改有关章程和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保障内部纠纷解决程序正当,加强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相互衔接,完善体育行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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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