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海南省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林某志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是金融机构官员违法批准发放贷款的典型案例。贪心一发难收场贷款客户送好处,银行高管批贷款——作为金融机构权力之一的贷款审批权,有时竟成为“商品”。林某志2009年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行长。当年7月,文昌永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某光,亟须为公司办理5000万元贷款,经人介绍找到了林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