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数字经济影响,出版业正发生重大改变,电子书产业成为出版业新的增长极。任何行业的初创,都离不开税收的支持,电子书产业亦不例外,对电子书产业影响最为深远的当属增值税法律制度。电子书产业的增值税制优化可从三个维度展开。从理论层面来说,电子书属于商品还是服务,现行简单套用电子出版物的课税规则并不周延。在税收法定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应在立法层面予以解决。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对电子书在增值税制中的定位表达予以明确。从实体层面来说,现行给予电子书产业的税收优惠过于单薄,作为与传统纸质图书功能相同的替代物,电子书理应同纸质图书一样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从征管层面来说,电子书"无体物"的特性给跨境征管带来了很多障碍,我国税务机关在采取目的地课税原则的基础上,应大力推动简易注册与情报交换的开展,以维护我国的税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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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