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父母官”的来历过去,人们大多称州县一级的地方官为“父母官”,不过,在那个“十官九贪”的社会,真正配得上这个称号的并不多。只有那些公正廉明、贴近百姓的基层官员才配称为“父母官”。因为这一称谓,是从为百姓办事、受百姓拥戴的汉代的“召父(召信臣)”和东汉的“杜母(杜诗)”开始的。《汉书·循吏传》记载,西汉末元帝时,南阳郡(今南阳市)太守召信臣,字翁卿,寿春(今安徽寿县)人,“视民如子”,他遵循“为民兴利,务在富之”的“八字方针”治理南阳,成绩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