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一把手"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债务扩张的影响已得到一些研究证实,但党内"集体领导"的组织原则和实际权力结构的影响尚未引起重视。文章基于省级党委常委集体决策权力结构的视角,利用2010-2018年30个省级单位的面板数据,运用全面FGLS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实证研究了不同类型的常委(本省升迁、外省调入与中央下派)对地方隐性债务扩张的影响。通过中介效应模型的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常委调动金融资源的能力不同,从而对地方隐性负债的影响不同;进一步结合地区财政压力、经济增长压力后发现,非本地升迁常委对隐性债务的容忍度上升,且对经济增长压力的反应更显著。文章的政策启示是治理地方隐性举债,不仅要改革财税金融体制、摆脱债务依赖型发展模式,还要抓住地方政府集体决策中的关键少数官员,持续优化集体决策权力结构和强化问责机制。只有从制度和官员行为的两方面联合发力,才能有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