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下期话题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对这里所指的"每两个月"的时间概念,有人认为是任何连续的两个月份,如1月某日开过,可到3月任何日子再开;但也有人认为,应是两个月时限,如1月某日召开了会议,下一次应在3月某日之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