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责任保险的实践对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但在实践过程中,理赔额度的确定始终是难题。文章提出了通过环境资源价值核算的方法判定环境责任险责任主体赔偿金额的观点,并阐述在不同发展模式下该方法的实践过程,即核算出损害事故发生前后资源价值的差值作为理应赔偿的总值,再根据保单分配对应责任,并以成都市水资源价值核算为例,阐述了资源价值核算的方法。最后提出应建立地方环境资源信息平台,实时监测环境状况,对突发环境事故做出快速反应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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