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等案件的热议使商标反向混淆理论进入人们视野。有观点认为既然在先商标权人并不能充分利用该商标,且新的市场秩序已经形成,那么法律就不应对反向混淆行为加以干涉。然而,反向混淆理论不仅有法理的支撑,还可以从法社会学角度加以论证。商标反向混淆行为应当禁止,且采取调解为主的解决机制更符合效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