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理念的转型呼吁企业环境犯罪治理效能的优化提升,但目前我国企业环境犯罪治理存在着刑事立法上的供给不足与刑事司法上的正当性危机,亟须建立一种能够有效平衡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能切实起到预防企业环境犯罪效果的治理模式。企业环境犯罪专项合规的建设不仅能够回应该领域的刑事法不足,还能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具有必要性。与此同时,尽管是舶来品,但刑事合规与我国企业环境犯罪治理的理念相契合,将其引入企业环境犯罪治理并不存在规范上的障碍,具有可行性。